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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首次!“债权人”主动提请“僵尸企业”破产清算
发布日期: 2022-03-24 11:12:33 来源: 江苏经济报

近日,泗阳县税务局对两户长期欠缴税款的非正常户企业提起破产清算申请,泗阳县人民法院合议庭在对两户企业审查后正式裁定受理申请。这是宿迁市首次由税务机关作为“债权人”,主动提请法院对“僵尸企业”破产清算的案例。

据了解,欠税清理历来是税收征管工作的一项老大难问题,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不断出现的“僵尸企业”让欠税清理难度更加凸显。去年8月印发的《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审判机关要建立涉税涉费司法案例指导制度,加强与税务部门在追征、破产等涉税领域的协作。江苏省税务部门也将“健全完善税收协同共治新体系,切实强化税收司法保障,健全与法院在税款追征、破产清算等涉税领域的协作机制”作为近两年税收征管改革重点任务之一。泗阳税务机关主动向法院提起“僵尸企业”“死欠企业”的破产清算,正是加强税务与司法协调配合、推动税收精诚共治的重要举措,这不仅有利于税务机关掌握清理欠税的主动权,同时也可保障其他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为及时发现“僵尸企业”,泗阳县税务局建立了一套系统的清算企业筛选机制,定期从税收征管系统中抽取数据,通过设置欠税数额、欠税时间和纳税申报信息等,初步筛选出目标企业。在案头数据筛选的基础上,再经过实地核查等程序最终确定申请破产清算的企业名单。目前,该局通过系统指标筛选和实地调查确定了首批82户申请破产清算企业,当地法院已对2户企业予以立案。

泗阳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鹏表示,税务机关以“债权人”名义提请“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将有效提升税务部门与司法部门税收共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下一步,泗阳县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强同司法部门的协作,更好地运用法治化手段,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切实提升税收法治工作质效,为建设更高标准、更高水平的营商环境贡献税务力量。(刘 旭 刘凯军)

标签: 僵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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