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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缠身的安信信托何去何从? 信托风险劣变启示录
发布日期: 2020-12-02 09:32:30 来源: 北京商报

近年来,市场上不少信托项目陆续发生兑付风险,从而引发诉讼纠纷的案例不在少数,身背百亿元负债的安信信托俨然成为信托业的“诉讼大户”。12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临近年底,安信信托再遭金融机构“讨债”,又添了一笔新增诉讼,在安信信托众多诉讼案件中,又以向信托受益权购买方提供担保、出具流动性支持函等保底承诺而广受市场关注。安信信托兑付问题爆发风险以来,信托行业保底“刚兑”的法律风向出现了明显变化,也再次将信托产品如何打破“刚兑”的问题推向风口浪尖。

再遭金融机构“讨债”

临近年关,安信信托难言太平,再遭金融机构“讨债”。安信信托日前发布《诉讼公告》称,该公司于11月25日收到了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丹东银行起诉安信信托,讨要约8.6亿元本金和利息。这起诉讼的事发时间较长,2016年3月,丹东银行与安信信托签订《信托合同》,约定委托资金总额6亿元,安信信托将此笔资金用于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丹东银行与安信信托又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约定安信信托在信托财产存续一定的时间后,将按照丹东银行的通知受让信托受益权,并按照当时的信托财产的实际价值向该行支付对价。现信托计划期限及借款期限均已届满,丹东银行认为安信信托未履行相应义务。

“诉讼”似已成安信信托近期公告的关键词,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通过安信信托的诉讼记录和该公司业绩公告可以了解到的情况是,2020年至今,安信信托新增33宗案件尚在审理中,涉及案件金额为30.54亿元。再加上安信信托此前披露的,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作为被告涉诉案件64宗,涉诉金额173.57亿元,安信信托目前涉诉金额已超过200亿元。

虽然项目违约原因有外部环境不佳的客观因素,也有公司内部管理的缺失,但巨额诉讼背后,无疑集中反映了安信信托内部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的不足,也为违约信托公司敲响了警钟。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安信信托公司治理问题严重,其中涉及违法违规,特别是违反信托基本原则的情况涉及资金巨大,体现出大股东及管理层对信托法规的漠视,对委托人财产没有做到最基本的受人之托,履人之嘱,代人理财的信托职能。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没有有效隔离,信托财产之间也没有做到独立管理,风险隔离。

在信托业观察人士李奎霖看来,前几年金融市场宽松时,一些信托公司为扩大业务,在募集资金环节给资金方出具“兜底函”“回购函”,是业内公开的秘密。金融机构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理,导致对金融市场的风险重视不足。2017年去杠杆以来,信托市场也发生了批量出现风险的案例,如安信信托这般。

搅动保底“刚兑”市场

一系列利空消息,突显安信信托的问题缠身,颇有流年不利之感,从原告方来看,起诉安信信托的企业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多个金融机构,相关涉诉案件主要因安信信托向信托受益权购买方提供担保、远期转让或者出具流动性支持函等保底承诺而引发。

翻看诉讼记录,2019年度发生的多起诉讼中安信信托就存在以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框架合作协议》或出具《流动性支持函》等形式提供保底承诺等事项的情况。

截至今年6月30日,安信信托因提供保底承诺等原因引发诉讼40宗(存续),涉诉金额178.05亿元人民币。安信信托表示,上述事项或情况均表明可能存在对安信信托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安信信托兑付问题爆发风险以来,信托保底“刚兑”的法律风向也出现明显变化,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下发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其中第七部分“关于营业信托纠纷案件的审理”第92条明确规定,“保底或者刚兑条款无效”。

换言之也就是说,信托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人与受益人订立的含有保证本息固定回报、保证本金不受损失等保底或者刚兑条款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条款无效。受益人请求受托人对其损失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实践中,保底或者刚兑条款通常不在资产管理产品合同中明确约定,而是以“抽屉协议”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管形式如何,均应认定无效。

安信信托也再次把信托公司非标融资的风险隐患,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模式以及信托产品如何打破刚兑的问题推向风口浪尖。在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看来,信托产品预期收益模式出发点是好的,实际过程中为了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力,信托公司把预期收益率实质执行为约定收益率,让市场形成了刚兑预期。投资者需要更明确的产品运行情况披露,净值变化情况,而不是不明不白的承担产品损失,也就是说信托公司增强项目管理,提高产品信息披露水平,才是未来真正打破刚兑的切实路径。

“排雷”、化解风险为要义

资料显示,安信信托前身为1987年成立的鞍山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登陆上交所,是迄今上交所唯一一家上市的信托公司。不过,该公司近两年业绩巨亏,百亿产品逾期、连环诉讼不断,曾经的信托“黑马”早已褪去了昔日的光环。10月30日晚间,安信信托发布了三季度报告,其亏损持续扩大。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安信信托实现营业收入1.17亿元,同比下滑77.83%;净利润为-38.16亿元,去年同期该数值为-3.46亿元。

今年4月初安信信托接到1400万元罚单,成为信托行业罚单金额之最。两个月后,上海银保监局晒出这笔千万级罚单的“明细”,根据公告,安信信托行政处罚涉及项目名称共计31个,主要包括五类违规问题: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违规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推介部分信托计划未充分揭示风险;违规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其中,关于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违规问题涉及的信托计划名称共计8个,主要包括安信尊享2号单一资金信托、尊享4号单一资金信托、四夕丰润流动资金贷款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四川润丰嘉流动资金贷款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安信安赢25号深圳和缘福城市更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普惠民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在投资者颇为关注的兑付问题上,从安信信托披露的数据来看,2020年1-9月该公司信托业务兑付本益275.82亿元,其中,三季度兑付本益88.85亿元,包含主动管理类兑付投资者本益71.56亿元,通道类业务兑付本益17.29亿元。

目前来看,安信信托在资产清收、客户沟通等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在采取资产转让、资产重组、交易对手再融资、司法保全、诉讼等方式对到期项目进行清收,对底层资产进行变现后,安信信托一些信托项目也成功回笼资金并向客户兑付利息。

而对于外界高度关注的安信信托重组事项,安信信托也提到,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正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风险化解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重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针对最新诉讼进展、后续兑付解决方案、引战投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尝试联系安信信托方面进行采访,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

“安信信托的案例很极端,各类问题集中体现,监管部门已经查漏补缺,加强了对信托公司相关问题的管控。”廖鹤凯直言,未来预计不会有类似安信信托这样的事件出现,对安信信托来说,挽回信任需要对投资者有完善的项目风险信息告知,更公开公正透明的项目信息披露,以及更快速有效的项目后续退出手段,这些都是建立信任的基础。

亦如李奎霖提到的,如同安信信托一样,此类存在风险的信托公司在想着如何提振信心,挽回信任、扭转颓势之前,应先想办法化解风险项目,把投资者之前投项目的钱先收回来,再谈其他。对于资金信托未来发展监管也指明了方向,那就是推动资金信托回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私募资管产品本源,发展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促进投资者权益保护,促进资管市场监管标准统一和有序竞争,而“有直接融资特点”即是标准化债权资产与权益类的股权股票资产,即是非标转标。

北京商报记者孟凡霞宋亦桐

标签: 信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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