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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抢章”事件思考:法律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发布日期: 2020-07-08 10:25:28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继4月26日“抢公章”,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7日再度进入当当办公室“夺资料”。当当方面报警,李国庆接受警方调查。

李国庆的实名认证微博账号同日数次发声,称其接管当当并开始办公,出示一份加盖公章的“当当组织结构及人员调整公告”,还向小股东等发出公开信。当当方面回应,李国庆所说的接管当当网是虚假信息。截至记者发稿时,李国庆的妻子、近年来实际执掌当当网的俞渝保持沉默。

作为中国第一代互联网创业公司,当当网曾是中国首家在美国上市的B2C网上商城,上市时市值超过23亿美元。李国庆、俞渝夫妇围绕当当网管理权之争备受关注,而在“争权”过程中,“夺印”既是焦点,更牵涉法律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副教授吴景明说,公章是对外代表公司担保及开展业务的重要载体。掌握公章的一般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但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必须由合法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选举产生。

如其所言,公司印章是公司的特殊财产,而非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等人的“私有财产”。至于公司印章谁来管、谁能用,往往由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来明确和约束。吴景明说,当当网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选举可以通过股东投票或出资比例决定,当然也要看公司章程具体有何规定。

“实践中很多人过于迷信公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直言,要看李国庆“夺印”行为是否合法,关键要看李国庆的股权比例、股东会决议效力和董事会决议效力。

外界注意到,李国庆方面称警方在6月就“抢公章”的调查结果是“李国庆没有违法行为”。另有律师分析李国庆7日“夺资料”行为称,这属于实际控制人家庭变故引发的公司治理冲突,并非外部无关人员的抢夺。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逸聪却有不同见解。他对中新社记者说,李国庆4月“抢公章”未被警方立案处理,一方面表明公安机关在介入社会经济纠纷过程中的谦抑性,另一方面也在于公章是难以量化成为固定价格的物件,因此不宜直接适用侵犯财产类罪名。但这不意味着公安机关认可这种行为。事实上,李国庆等人强行进入当当并撬开保险柜拿资料的行为必然不妥当,“假如所有公司内部股东纠纷都可以通过抢夺公章及内部资料的方式解决,整个社会都会失去秩序”。

朱逸聪指出,李国庆“抢公章”的法律瑕疵明显可见。查询当当网的母公司、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资料可知,尽管李国庆在“夺印”后对该公司作出一系列变动,但公司的工商信息资料并未发生相应变更,说明李国庆一方宣布的决议主要内容,如选举李国庆为董事长、俞渝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等,并未通过工商变更登记。

嵌入李国庆、俞渝之名,与2019年热播电视剧同音的“庆渝年”有何后续,李国庆“夺资料”是否违法,法律界人士认为取决于警方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的理解。但因公章一事,不少人联想到近期发生的与中国古典悲剧同音的“逗鹅冤”——腾讯与老干妈的“欠款风波”。警方查明,16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的“欠款”是三名犯罪嫌疑人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经营部经理,从腾讯处骗取而来。

“出现假章时,一般涉及民事合同的效力以及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朱逸聪说,又分为“真人假章”和“假人假章”两种情况,前者指“有代表权或代理权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的合同有效”,后者则依据行为人与公司的关系、采取的手段、给公司造成的影响等判断构成违法还是犯罪。

被“假章”蒙蔽的大企业并非只有腾讯,2016年,美的集团就曾被假章骗走10亿元理财资金。媒体近日调查发现,尽管刑法等严禁伪造印章,但因存在很大的买方市场,以至于“假章”黑色产业链仍然存在。不久前,河北一个派出所在一个月内就破获两起“贩卖假证假章案”,犯罪嫌疑人仇某供述其从2018年至今已卖了几百枚“公章”。

从“抢章”到“假章”,如何才能减少因公司印章产生的法律纠纷?法学专家认为应适度淡化单独印章效力,比如“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和公司用印同时具备,才符合公司意志的完整表达”。同时要规范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增强公司印章的公开性、技术性,例如“将公司的印章图样、用印规范明确公告,方便公众查询”。

从“庆渝年”到“逗鹅冤”,电子印章也走入大众视野。支持者认为,电子印章包含国家权威机构专门颁发的数字证书,并加盖国家授时中心时间戳,具备法律效力,无法伪造。

“电子印章可以有效防止公章被篡改问题,有利于回溯、验证。”朱逸聪说,但因使用电子印章时合同内容亦要存放于提供签约服务的公司的服务器,市场主体不免因担心商业秘密被泄露而宁愿使用传统公章,因而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记者 张素)

标签: 当当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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