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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起实施“海淘”免税品牟利将被依法处理
发布日期: 2020-07-07 11:16:24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为规范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的监管,海关总署昨天对外公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自2020年7月10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对于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购买或者提取免税品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或者提供虚假离岛信息的行为均属违规,将自海关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可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记录。(记者 张钦)

标签: 海淘免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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